根据省、市总工会关于鼓励工人文化宫自主开展工作并推进工人文化宫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相关文件规定(鲁会办【2022】28号),薛城区工人文化宫按照“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要求,创新文化宫运营管理模式,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就薛城区工人文化宫第二阵地(永兴路287号商业综合服务楼402)公开招募第三方托管合作运营公示如下:
一、双方合作宗旨
双方基于整合薛城区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的有效资源和托管方管理、人才优势。立足工人文化宫“3+X”( 职工教育类、职工文化类、职工体育类,X为职工志愿服务)活动模式,坚持公益性方向、品牌化打造、规范化管理,落实技能惠工、文化惠工、培训活动下基层,实现服务职工的惠工目标,建设环境优美、活动丰富、职工喜闻乐见的工人阶级“学校和乐园”。
二、托管运营管理项目资产
运营管理资产范围:枣庄市薛城区永兴东路287号薛城区工人文化宫职第二阵地,总计面积约362.62平方米,具体场地明细如下:
西一教室:145.6平米;(资产评估价25096元/年)西二教室:32.97平米;(资产评估价7478元/年)
西三教室:64.45平米;(资产评估价14617元/年)
西四教室:64.45平米;(资产评估价14617元/年)
西五教室:55.16平米;(资产评估价12509元/年)
以上活动场所配备专项配套的附属办公器材及活动设施若干,各教室可分开托管运营。
三、运营管理模式和内容
按照“委托管理、专业运营、权责明确”的思路,由文化宫负责监督运营实施,托管方负责具体运营管理工作。托管方的运营内容仅限于文化宫的职责范围内,既开展职工教育类、职工文化类、职工体育类的教育培训和相关活动,以及职工志愿服务相关的活动,并按资产评估价格每年向文化宫缴纳的资产折旧费。
四、招募办法
1、本次公开招募的对象为文化、体育、教育类型的公司、企业类,暂不对个人招募。
2、本次公开招募的时间为2024年1月2日开始,长期有效。
3、报名地点为薛城区工人文化宫306室。联系人:王海莲;联系电话:18953705811。
4、托管运营合作期限为1-3年,自合作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最少不低于1年,最多不超过3年。
5、如多家企业报名同一活动场所,文化宫将采取谈判型竞争磋商择优录取。
6、报名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证明、从业经历证明等资料。
五、公益服务购买
1.文化宫按照场地使用的实际情况、维护成本和人员等开支情况需要,每年计划购买托管方提供的公益服务活动,购买金额不低于年资产使用价值的50%。由托管方提供相关购买的服务清单,以提供质量好、价格低的服务作为优先合作的重要标准之一。
2、有与全市范围内或者外地文化宫成功合作经历的合作方可作为优先合作的标准之一,合作失败经历的作为次级合作标准之一。
3、获得工会系统区级及以上荣誉的劳模、工匠、农民工创业园、农民工之星的的公司可作为优先合作的标准之一。
4、在国家、省、市、区级体育赛事、文化展演、培训行业等领域获得优异成绩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可作为优先合作的标准之一。
六、合作终止
1.合作期内如出现《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合作期内如出现政策或政府相关文件安排,导致文化宫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相关条款,在按天数退还未使用的折旧费用后,不视为文化宫违约,不承担赔偿责任。
3、托管方在合作期间不得违法违规开展经营活动,否则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如发现托管方存在违规违法或违反本合作的约定开展培训和经营活动,文化宫有权随时终止该合作。
七、解释权
本次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为薛城区工人文化宫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