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作用 提出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鲜明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基本内涵: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具体说来,民营经济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五六七八九”,即贡献了 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意义作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肯定、强调和坚持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作用,表达了党中央在新时代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是对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出现的诸如“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公私合营”等错误言论的坚决驳斥,为民营企业家送上了“定心丸”,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心剂”,使全党全社会集思广益、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保持和增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良好势头。 实践要求:要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要正确认识和解决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主要是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结果,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结果,是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结果,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样都需要逐步适应、积极应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解决。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摘自《新时代党员干部学习关键词(2019版)》,党建读物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