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宣传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参与度。2月底至3月初,陶庄镇工会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宣传、耐心指导,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宣传人员走进企业、厂矿、社区,通过发放集中要约宣传资料、宣传手册,讲解并履约签订“1+3”合同(即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举办女职工权益保护培训班,开展庆三八拔河、女职工维权知识竞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增进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增强了职工之间的凝聚力,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