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参与度,贯彻落实枣庄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宣传的通知》的精神要求,2月18日,区总工会在单位门口进行了依法开展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纸、贴宣传横幅等形式向过往市民宣传、讲解全省性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暨签订“1+3”集体合同等相关知识,提高职工的合同意识、维权意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为广大职工群众普及了集体协商集中要约的相关知识,激发了职工参与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工作的热情。